grereg759 發表於 2016-8-4 13:54

夫妻吵架遷怒兒 婦用熱水淋男童脖子遭起訴


黃姓婦人與丈夫住在桃園市觀音區,去年10月10日中午12點多,黃婦與丈夫發生激烈爭執竟遷怒10歲兒,掐住兒子脖子怒罵,又持熱水澆淋他頸部,造成男童頸後部出現手掌大小的紅腫、起水泡,男童嚇得掙脫媽媽,跑離家躲藏,隔壁鄰居找到男童後帶回照顧,見男童脖子上的傷痕,好奇詢問:「怎麼會受傷?」男童回稱:「媽媽掐我脖子、拿熱水燙我。」

黃婦被依家暴傷害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,黃婦否認犯行、堅稱沒有持熱水傷兒,不知兒子身上的燙傷從何而來,當天也沒有與丈夫吵架;丈夫也替妻子辯護說,不知兒子被燙傷,他跟妻子沒有吵架都在睡午覺,兒子自己突然離家外出。

但隔壁鄰居指證歷歷說,有聽到黃婦跟丈夫的爭吵聲,沒多久黃婦的丈夫跑來找兒子,不斷說兒子不見了,之後他找到男童並代為照顧,男童親口說出身上的傷是怎麼來的,加上醫院驗傷單證明男童是被熱水燙傷,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依家暴傷害起訴黃婦。酒瓶雕刻

自由時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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