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rereg759 發表於 2016-7-6 16:10

投資失利 詐領8萬公款周轉


台北市民政局周姓女技工,前年負責民生社區中心場館租借業務時,因自身投資期貨失利,需錢孔急,竟利用民眾繳交租借場地使用費、購買使用券時習慣不拿收據的機會,一票多賣,將已作廢的收據序號重複登載到售票系統,並冒用民眾名義虛填登記表,詐取租借場地使用費7萬9280元,周女前年向廉政署自首。酒瓶雕刻

審理時周女全認罪,台北地院昨依公務員侵占公用財產、登載不實文書罪,判周女1年10月有期徒刑,褫奪公權2年,考量她自首,且已繳回不法所得,予緩刑5年,須繳公庫10萬元。

自由時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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