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rereg759 發表於 2016-6-7 13:16

飆罵「mother」挨告 男不起訴

今年2月,張姓男子在新北市中和好市多賣場的停車場,因擦撞糾紛與李姓女子起口角,張男氣罵:「剉冰咧」、「mother」,他怕對方聽不懂,還強調:「mother英文聽不懂喔,m-o-t-h-e-r」,挨告公然侮辱;新北地檢署認為「mother」雖類似咒罵用語「媽的」,但該詞是英文「母親」之意,無貶損意涵,僅是宣洩情緒用語,處分不起訴。

檢方勘驗行車紀錄器發現,張男是說「mother」等語,以及拼音「m-o-t-h-e-r」等讓李女清楚聽聞。酒瓶雕刻

自由時報

動主BO 發表於 2020-4-4 19:52

笑死,沒文化也要到某種程度。
連母親的英文都不懂,回小學重讀吧你。
哭啊哭啊。

ju561022 發表於 2020-8-22 09:20

這能告成比較離譜吧,Mother不管從哪個角度講都不具備辱罵的要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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